标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固定式消防泵驱动器的控制器》第 8. 5. 1. 2 条:“控制器的紧急运行控制消防机械应急启动装置的紧急运行控制可以由一个机械驱动 (例如一个接触器的机 械操作)或由一个备用的开关电器(例如接触器、手动开关等)来完成。
消防机械应急启动装置的紧急运行控制应通过以下方式达到A优先级:
1、应提供紧急运行装置用于电动机非自动起动和连续运行的操作;
2、紧急运行装置应能闭锁在运行位置,机械锁定不应是自动的,应是操作者可选择的;
3、手动紧急操动器应设计成只向一个方向移动, 即从断开位置到终的运行位置;
4、除了运行闭锁位置以外的其它位置,如果操作者释放手动紧急操动器,控制器应能自动返回到断开位置。”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译为《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固定式消防泵驱动器的控制器》“ 8. 5. 1. 2控制器的紧急运行控制消防机械应急启动装置的紧急运行控制可以由一个机械驱动(例如一个接触器的机 械操作)或由一个冗余的开关装置(例如接触器、手动开关等)来完成 。这个冗余的开关装置应该是可机械操作的,以防控制电源失电或其它控制电路器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