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建小区必须配置安防系统
从天津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获悉,为强化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天津日前出台了法规及强制性地方标准,对今年7月1日以后新建住宅小区及重点单位强制配置安防系统。近日,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热线咨询电话,近期将针对需要配置安防系统的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天津市公安局安防办负责人介绍,市公安机关近年在开展的安防系统检查中发现,有些居民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安防系统远未达到合格标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天津日前出台了《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强化了对居民小区和重点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其中规定:“需要配置安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将系统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送公安机关审核。由公安机关根据设计方案和的论证结果出具审核意见书。”
“安防系统使用前,配置安防系统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技术防范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办法》还规定,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安防系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目前,作为市公安局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之一,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112窗口负责办理具体业务,负责统一受理技术防范系统的申报。
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热线咨询电话,广大市民和安防系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可通过热线,咨询相关安全技术防范问题。
每户安装求救按钮 有贼进入自动报警
根据《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