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①管材、管件应具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厂的合格证。
②管材存放、搬运和运输时,应用非金属绳捆扎,管材端头应封堵。
③管材、管件存放、搬运和运输时,不得抛摔和剧裂撞击。
④管材、管件存放、搬运和运输时,不得曝晒和雨淋;不得与油类、酸、咸等其它化学物质接触。
⑤管材、管件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存放期不宜超过一年。
材料验收
① 接收管材、管件必须进行验收。先验收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书和各项性能检验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
② 验收管材、管件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并按现行标准《给水用(PE)聚乙烯材》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性能检查,必要时宜进行全面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