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窃电行为与处罚方法公司名称:湖北宝得航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27-8720 5355 联系人:曾琪 手机:157 17133904 地址:湖北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鼎新工业园主营产品:西狐电器 相关资讯 -------------------------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窃电行为是违法犯罪活动,分为下列几种: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它方法窃电。
新《刑法》对盗窃电能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育新的规定。根据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享到:QQ空中国PP购物袋网:://.gouwudai.ieyou.net/ 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