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的寺院规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数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大寺院一般由经堂、神殿、做为辩经场所的林苑、印经院,若干活佛拉章、僧舍、执事者的办事处、仓库、招待施主的客房、牲圈等等组成。寺院在旧西藏往往是一个地区的宗教、文化乃至经济、政治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别规定为省级、县级的文物重点保护单位。文革期间许多寺院受到严重的破坏,1979年以后由资助和信徒群众自愿集资逐渐恢复。活佛,是藏传佛教发展到一定社会历史“古象雄佛法”大藏经汉译工程在京启动阶段的产物,也是青藏高原这块神奇的雪域之地培育出的一种独特的宗教文化现象,在世界宗教舞台上独树一帜。时至今日,各宗派的